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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修訂還在審 股東扣抵稅額算不清

經濟日報/吳泓勳

2013.06.03

6月股東會季將近,企業已發布今年股利金額,會計師指出,股利所得明年才課稅,但股東會召開時,公司仍應揭露股東可扣抵稅額比率等資訊。

為因應今年國際會計準則(IFRS)啟動而修訂的所得稅法,至今還在立法院審議中,導致如何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等規範仍不明確。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會計師郭雨萍指出,現行法規規定,上市櫃公司如果超額計算股東可扣抵比率與稅額,將補稅罰鍰,但目前因政府法規不明確,主管機關應盡速因應,如果發生問題,是否仍依法開罰,或發布解釋令豁免為企業解套。

郭雨萍指出,股東可扣抵稅額比率的計算公式,為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分子)除以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分母)。今年1月1日啟用IFRS後,由於會計準則轉換,企業財報因此產生開帳調整數,包含期初保留盈餘。因此,期初保留盈餘的增減將影響計算分母,連帶改變可扣抵稅額比率。

郭雨萍表示,稽徵單位至今沒有說明是否將增減數字納入計算,但企業已必須計算公布,彼此認定可能產生差異。

此外,扣抵稅額比率的計算上限同樣未解釋清楚,都有超額計算遭補稅、罰款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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