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分享新聞

壽險業錢進長照 門快開了

經濟日報/蘇秀慧

2013.06.03

繼鬆綁壽險業資金投入BOT案後,行政院將介入排除壽險業資金投入長期照護產業障礙,包括檢討修正「老人福利法」等相關法令,開放以營利組織形式與公司法人,經營老人長期照護等社會福利機構等。
行政院高層官員昨(2)日表示,因應「超高齡」社會到來,政府有必要及早規劃長照產業,並結合商業年金保險,讓民眾有多一點的選擇、多一層的保障。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等,必須以財團法人形式經營,導致壽險業無法跨足長照事業。

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周二(4日)將邀集內政部、金管會、財政部、衛生署等相關部會,研商引導壽險業等民間資金投資長期照護產業,壽險業資金投資長照能否突破目前困境,將是關鍵。
行政院去年推出的「推升經濟動能方案」工作重點之一是促進壽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包括鬆綁投資BOT案;鬆綁投資醫療、長照、養老、終老事業所需設施;檢討公共建設相關法令,開放以營利組織形式與公司法人,經營老人長期照護等社會福利機構等。
有關鬆綁投資BOT案,行政院已納入提振景氣13項措施之一,日前已鬆綁;至於鬆綁投資醫療、長照、養老、終老事業所需設施,金管會1月間已修正發布「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放寬保險業投資社會福利事業所需設施及投資社會福利事業的限額。
不過,壽險業投資長照,目前仍卡在「老人福利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長照機構必須以財團法人形式經營。

長照主管機關內政部評估後表示,全台可用於長期照護的病床有6萬多個病床,目前僅使用4萬多個病床,還有1萬多個病床,暫時沒有修法必要,不需要再大量興建安養或照護中心。言下之意,不需開放壽險業經營長照事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