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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錯稅...你還有補救機會
經濟日報/陳美珍
2013.06.03
所得稅截止申報後,才發現報錯稅,該怎麼辦?財政部提醒,納稅人發現申報錯誤,不論是多繳稅或少繳稅,都可以辦理更正申報。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已在5月31日截止申報,納稅人若發現原申報內容的基本資料填載錯誤或欲增列、減列扶養親屬,或主動補報短漏所得等,都可以辦理更正申報。
更正申報在申報期間前後都被允許,不過,財政部強調,所得稅申報截止後(5月31日)才發現報錯稅,更正申報的限制會比仍在所得稅申報期間內來得多。
財政部指出,所得稅申報方式十分多元,包括人工手寫申報書、二維條碼或利用網路申報,不過,若是在申報截止日後,欲辦理更正申報,只能採用人工手寫申報方式辦理,不能再用網路或二維條碼報稅。
如果更正申報結果,需要再補繳稅款時,財政部規定,納稅人也只限採取填寫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不能使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
辦理所得稅更正申報時,還要注意一點,財政部規定,納稅人原先若是選用標準扣除額報稅,想要改採列舉扣除額;或未在結算申報書中填寫列舉扣除額明細,被視為選擇標準扣除額者,更正申報就要趕在稅捐機關核定之前,否則,申報書一經稽徵機關核定後,就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已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因故要改採列舉扣除額報稅,即應儘速在稽徵機關核定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併同更正後結算申報書向戶籍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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