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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法修正 北市舉債額腰斬

工商時報/呂雪彗 2012.11.23

政院版公債法修正草案定錘!從推估值觀察,台中市舉債額度淨增加529億元是最大贏家;台北市則大減近1,900億元,是唯一減少的直轄市。陳揆強調,由於舉債上限無法調高,這是最理想版本。

財政部估算,修法後包括桃園在內的六都,未來剩下可舉債空間約3,172億元,北市可舉債金額855億元、預估可撐6年;高雄市可舉債591億元、至少撐4.6年,其餘四都剩下的舉債空間可再撐約10年。

行政院會昨天討論公債法修正草案,過去沿用多年的債限計算基礎國民生產毛額(GNP),全面改為國內生產毛額(GDP),與國際接軌,現行北高兩市合占前三年度GNP平均數5.4%舉債優勢正式打破。修法後國家總債限從占前三年度GNP48%,改為占前三年GDP平均50%。其中,中央為41.2%,直轄市(六都)7.25%,換算後舉債總額不變。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表示,未來GDP每增1%,舉債額度可增100億元,依過去5年平均計算,每年約3~5%GDP成長,可增300~500億的財源分配。

但五都代表對此修正版本皆表不滿意,會中進行三回合激烈論戰。

此次修法影響最大的是台北市,依財政部估算,修法後,可舉借額度由2,692億元大減為855億元。副市長丁庭宇說北市是唯一產生負數直轄市,擔心明明舉債破表,政院版讓北市「挫折」。

台南市長賴清德是唯一親自出席的首長,一再反映台南經費嚴重不足;高雄市副市長陳啟昱質疑高市可舉借空間將減少137億元,但財政部試算正好相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表示,新北市人口多,分配金額僅是北市62%,顯見試算不公。

政委管中閔指出,這次修法核心考慮是「不調高債限」,在有限範圍做分配,不可能大家都滿意。台北市委屈最大,由於台北市財源最穩健,具堅強實力,不得已要承擔較多責任。

關於六都新增債務存量,修正草案分兩階段計算,第一階段權重占3成,依賦稅實徵數、人均負債、面積大小等「最有利指標」計算,北市比率0.22%,;高市與新北市皆為0.15%,其餘三都是0.1%。第二階段占7成,按六都前3年度的「自籌財源」占歲入比率分配,財政部會在每年7月公布。

政院為鼓勵地方政府「賺錢」,修正案中設計財政努力誘因,除存量中有自籌財源機制,當年度流量按歲出15%計算外,也可依前3年度自籌財源平均成長率增加。

同時也增訂預警機制與管控機制,地方政府債限達90%時,應提出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並增訂強制還本規定,縣市及鄉鎮應按上年度未償債務餘額預算數至少1.6%強制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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