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分享新聞

中央割肉685億 公債法初審過關

工商時報/林淑慧

2012.12.25

各級政府舉債金額急速增加,為避免債留子孫,立法院財委會昨(24)日初審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將中央政府舉債上限,從前三年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41.2%降至40.7%,讓出0.5個百分點舉債額度給地方,台北市及十六縣市共增加685億元舉債空間。

財長張盛和表示,為盡速修法及六都升格需求間取得平衡,中央願意共體時艱,未來中央政府只剩3,300億舉債空間,只夠中央政府舉借一年半。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也坦言,明、後年預算「很難編」。

六都與十六縣市舉債總額逾8,300億元,但嘉義縣長張花冠等7名縣市首長,昨天連署陳情,張花冠說16縣市有半數已經「吊鼎」(斷炊),不求大魚大肉,只求不餓死,要求中央政府將可舉債額度占GDP的41.2%,下放1.2%予縣市,以因應建設需求。

張盛和原本堅拒,經朝野協商後,中央願意釋出0.5個百分點,下放地方政府約685億元的舉債空間;其中,為呼應台北市願意釋出1,400億元額度,中央也讓出0.4個百分點給台北市,另0.1個百分點給16縣市,其新增舉債額度分別為548億元、137億元。

張盛和表示,提高債限對於瀕臨債限上限的地方政府有幫助,但對於其他沒有舉債的地方而言,提高債限並無實益。立法院明日審查財劃法,財政部將提出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中的營業稅,提撥20%稅款入補助款,以助偏鄉財政。

財委會召委費鴻泰表示,初審通過的公債法,主有三大重點,包括總債限不調高、中央願意釋出舉債額度給地方,及加入財政紀律管理機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