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新聞
住宅火險 下月起擴大承保範圍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4.09.24
金管會宣布,10月1日起,住宅火險承保範圍擴大,就算住宅沒發生火災,但房屋玻璃破裂、家中值錢家具遭竊,都可求償,且第三人責任險保額自1000萬拉高到2000萬元;為回饋消費者,保障範圍雖擴大,但保費不變。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說,到去年底,全台已有255萬戶投保住宅火險、投保率約31%。日前發生高雄氣爆事件,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失,再加上住宅火險自95年實施至今逾8年沒檢討,金管會要求產險公會檢討住宅火險內容,放寬6項承保範圍。
放寬內容包括:一、增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保障。二、增加竊盜險,每一事故理賠上限10萬元,自負額5000元。三、增加玻璃保險,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上限1萬元,自負額1000元。
另外,新版住宅火險也提高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每一人體傷責任由25萬元提高至50萬元,每一人死亡責任由50萬提高至1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責任由50萬提高至100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由10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未來,自宅火災波及鄰居或其他第三人,導致鄰居受傷或財物損失,也能理賠。
【2014/09/24 聯合報】
住宅火險 10月起添保障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2014-09-24 01:35
住宅火險將增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及竊盜的損失保障,保險局23日宣布,從10月1日起,凡新投保住宅地震險保單,即會自動增加相關保障,且保費不增加,其中竊盜保障單次保額10萬元,但保戶要先自負5,000元。
以102年的統計為例,全台共有255萬住宅投保有住宅地震險,投保率達31%,且從民國95年實施以來,這次是第一次擴增保障,過去舊保單只有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踫撞、意外事故造成的煙燻等。
今年10月1日之後投保的新住宅地震險保單,就會新增罷工、暴動等人為造成房屋的損失,另外也增加住宅動產的最高保額,從最高50萬元,提高為60萬元,且臨時住宿費也從每天3,000元,60天為限,增加為每天5,000元,最高20萬元為限;另外單一事故造成體傷或死亡的保額也提高為25萬元及100萬元,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也從1,000萬元拉高到2,000萬元。
舉例來說,若以台北市的四層樓公寓、30坪來看,每坪造價6.2萬元,裝潢每坪1萬元,保額就是216萬(即30坪乘6.2萬元,加上30萬裝潢費),保費一年約540元;若是12層的大樓、60坪,每坪造價8.4萬元、裝潢維持每坪1萬元,則保額約564萬元,保費一年1,410元。
如這次高雄氣爆事件,若房屋有投保住宅火險,則房屋的損失依據損失程度去理賠,最高以保額為限,而動產損失舊保單是保額30%,最高是50萬元,房屋若無法居住,被保險人要住外面的臨時住宿費一天只有3,000元,60天為限,即最高是18萬元,若有人在此事故中傷亡,受傷一人最高賠25萬元,死亡則是50萬元,單一事故最高賠500萬元,財損50萬元,全年最高理賠金就是1,000萬元。
10月1日之後投保的新住宅火險,動產損失保障還是保額的30%,但最高以60萬元為限;臨時住宿費一天5,000元,最高理賠上限20萬元;第三人責任險的部分,一人受傷理賠50萬元、死亡則是100萬元,財損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全年最高理賠2,000萬元。
新保障內容還增加住宅玻璃保險,即因為突發意外事故,造成四周外牆的玻璃窗戶、玻璃帷幕等損失,單一事故以1萬元為限,但也有自負額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