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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海外避稅 美國財政部全面防堵

【經濟日報╱編譯任中原/綜合外電】2014.09.24

美國財政部宣布「防堵企業稅負倒置」行政法規,使美國企業更難靠資產移往海外、或進行國外購併來避稅,也將使一些原本藉此避稅的企業喪失優勢。
新法規於9月22日起生效,不溯及已經完成的購併案,但適用於正在進行中的購併活動。
美國宣布掃蕩避稅措施,導致Shire、Smith & Nephew等製藥類股23日盤中分別重挫4.7%及3.2%,Astra也跌5%。
財政部用來抑制「稅負倒置」的新法規包括:
禁止跳房貸款
美國企業不得運用海外子公司持有的現金,向新購併的外國公司提供貸款。
限制剝皮操作
限制企業在基於「稅負倒置」進行國外購併之前,藉發放特別股利來縮小國內母公司規模;或由海外子公司利用母公司存放在海外的獲利,買下足夠的母公司股份。
限制自轉操作
即美國企業將一些部門分割出去,再轉給國外的關係企業。
限制老、冷購併
限制企業尋找一些老舊、冷門但擁有現金與其他消極資產的外國企業,作為購併夥伴。
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相關購併案有八件,包括AbbVie製藥、美敦力醫療科技、漢堡王及Horizon製藥公司。如果AbbVie及美敦力由海外子公司對新購併的海外公司提供貸款,將受到處罰。美敦力表示,「我們正在研究財政部的作法,並將公布可能受到的影響」。
財長陸伍表示,新法規將使企業在考慮「稅負倒置」操作」時會「三思而後行」,強調「稅負倒置在經濟上不再有意義」。總統歐巴馬也予支持,表示「我們樂於見到陸伍部長採取行動」。
另外依現行法律規定,當美國企業的原股東持有公司股權不到80%,而外國機構擁有20%以上的股權時,就能進行購併;未來財政部計劃經由立法,將上述兩項比例調整為50%:50%。但國會在11月期中選舉之前,不可能會完成此類立法。
【2014/09/24 經濟日報】

美查海外避稅 銀行業:恐干涉市場

【經濟日報╱記者劉于甄/台北報導】2014.09.24 03:27 am
企業版肥咖條款出擊,美財政部為了阻止美國公司藉著收購海外公司,把註冊地轉至另一稅率較低國家,避免支付較高的美國稅率,研擬企業的境外分支的盈利不會享有豁免徵稅待遇。銀行認為,打擊逃稅規範應能遏止部分逃稅企業移轉到海外,有效增加美本土稅收,但也產生過度干涉市場爭議。
銀行主管認為,美國市場自由開放程度非常高,多數領域中,外國企業比照本土公司享受國民待遇,在商業競爭中可享有公平的地位。
但是,近來為了避稅,企業轉往低稅負國家的案例近幾年來層出不窮。其中,科技公司和生技公司比較常以註冊在海外分公司的方式,用專利費移轉訂價。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企業藉由併購轉籍避稅,台灣無「法」可管。財政部指出,國內目前並無實質營業處所的認定規範,企業藉由各種型式轉籍,目的如屬避稅,確實難以防堵。
【2014/09/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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