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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樂園受傷 責任險也能賠

【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2015.04.27
暑期將至,金管會提醒民眾,遊樂場通常會幫遊客保傷害險和公共意外責任險,如遊客發生意外,會先獲得傷害險理賠金,但能否獲得責任險理賠,必須法院認定造成意外的責任歸於遊樂場,才能獲得理賠。

 

 

 

 

 

 

 

 

 

金管會指出,一般來說,遊客場業者會代遊客投保傷害險,保險費內含於門票中;業者還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移轉因遊樂設施故障,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風險,但消費者經常不瞭解傷害險和責任險之間的差異。
舉例來說,民眾玩雲霄飛車時,如果因安全帶鬆脫而被甩出車外受傷,民眾可先獲得一筆傷害險的保險金,但能否再獲得責任險保險金,則要確定歸屬遊樂場後,才能獲得。
金管會官員表示,假設法官認定,安全帶鬆脫是遊樂場設施故障造成的,民眾獲得傷害險保險金後,還會再獲得一筆責任險保險金。
若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不足以賠付(如法院判賠500萬元,但遊樂場投保的責任險保額僅200萬元),超過保額的部分,仍須由遊樂場自行負擔(即300萬元)。
官員強調,民眾發生意外時,能否獲得責任險保險金,關鍵在「責任」二字,即造成傷害的責任,必須確定歸屬於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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