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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免體檢」? 民眾繳25萬元保費僅獲理賠7000元

ETtodayETtoday – 2012年10月4日 下午1:44
  • 台聯立委許忠信及黃文玲質疑保險公司廣告不實。(圖/記者王文萱攝)

    台聯立委許忠信及黃文玲質疑保險公司廣告不實。

  • (圖/記者王文萱 …

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台聯黨團總召黃文玲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在有很多保險公司廣告中,強調「免體檢」或是「不問健康狀況」,即可以承保。但是保險公司卻為了提高業績,以這種方式來誤導民眾,當民眾發現需要理賠時,保險公司竟以「沒有事先告知健康狀況」而不予理賠。

黃文玲並提出案例說明,新北市有位王小姐於2011年6月罹患子宮肌瘤,在得知郵政壽險免體檢訊息後投保,但隔年因子宮出血開刀,提出申請理賠給付,郵政壽險卻以「沒有告知健康狀況」而拒絕理賠,並以違反保險法而取消保單,最後王小姐遭解約,共繳納約25萬元保費,僅獲得7000元。

黃文玲表示,老年人常常因需要負擔醫療費用而找保險公司,也有很多人壽公司打著銀髮族的保險廣告做宣傳,甚至廣告業務員及招攬員都很清楚,保險是必須要體檢且必須詢問健康狀況才可以來做承保的動作,但為了提高業績,卻昧著良心誤導民眾,民眾承保後申請理賠時,卻又以「沒有事先告知身體狀況」而不予理賠。

台聯立院黨團並舉出市面上許多保險公司,如友邦人壽、郵政壽險、康健人壽、中國信託人壽、保德信人壽、遠雄人壽等,都在廣告上強調「免體檢」或是「不問健康狀況」,經常誤導民眾投保。黃文玲也質疑,民眾如不了解規定而未主動告知健康狀況,保險公司卻能主張無效而不理賠,是否涉及廣告不實。

保險局壽險監理組長施瓊華則表示,保險公司如果採取免體檢方式,通常會以書面要求客戶確實填寫身體狀況,經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便不得片面解約。但如果保險公司表明不問健康狀況,也不可主張解約,但必須說明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如人壽、醫療、意外險等。

許忠信也說,去年就有99件案例,民眾因沒有事先告知病史,而遭保險公司解約引起糾紛。如此看似合法,卻變成不實廣告,也造成民眾投保後的理賠率非常低,保險公司也不應以這種競爭方式及模稜兩可的語言來誤導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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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想~

保險是一個契約行為,

廣告上說”免體檢”的意思是:保險公司不會要客戶去體檢的意思,

但不是說:客戶不用告知自己的病史,

它在要保文件上都是有需”誠實填寫”的義務,

保險公司都相信客戶所填的文件,依這相關文件上的資料給予承保.

當然如果客戶有病史但沒填寫就會衍生出如上文的情況,不賠!

如果當初客戶有填病史,保險公司也扣款承保給出保單時,

將來保險公司就不可不賠!

 

更何況~郵局賣的保單大都是”簡易壽險”,

有許多時候都是沒有附加住院醫療,

大都是已存錢為目地,所以發生需要理賠醫療時,爭議當然就產生!

再說:郵局是依客戶違反保險法沒有告知為由來行使解約的權沒錯,

但郵局仍退還該保單的解約金7000元,

並非記者標題中提的~賠7000元.

 

當然政黨人員是要為民喉舌沒錯,

但有許多事的處理能否”更嚴謹些”會不會比較好呢?

沒錯,保險公司在做廣告時,應該也要說得更清楚明白些,

但客戶呢?從新聞中看起來,客戶也是…有投機的心態啊!

 

更何況通常這些透過廣告的保險,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目光,

在短短的廣告時間中要跟客戶說清楚~相關權益本來就不易,

我還是比較建議消費者,您想要保險規畫~

真的!不要偷懶~~要找”專業的”幫您了解做解說比較妥當!

真心祝福~不要再有爭議了,

畢竟:保單是人生的最後一道防線,

輕率的決定最後傷害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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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