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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客贏錢稅 政院明攻防

工商時報/呂雪彗

2013.04.01

行政院明(2)日審查博弈專法,對賭客課徵20%贏錢稅,政院內部將再度攻防。立院交通委員會藍委羅淑蕾認為課稅太複雜,持反對態度;政院高層也認為,對賭客單次贏錢課稅不合理,傾向不課稅。另外,國際賭客不准刷卡入內付賭金也不排除有翻案可能。

行政院週二將再度審議《設置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先針對3月6日三項待決議事項再度協調,其中財政部提出對賭客單次贏錢採20%分離課稅,引起議論最大。

交通部認為,世界多數設觀光賭場國家並未對賭客課贏錢稅,南韓雖有課稅,17家賭場收入不如澳門一家,經營並不成功。我國參考星國法制及設計,自然應比照星國不課稅,否則會嚇跑投資人和賭客,離島地理條件較差,若課稅更競爭不過鄰近星、澳賭場。

財政部迄今並未鬆口,相關高層認為,賭博是道德觀問題,若不課稅有「鼓勵」意味,且博弈專法適用離島本島,財政部擬在課與不課之間尋找平衡點,考量是否初期幾年不課等折衷方案。

二位審議法案政委立場也互異,楊秋興主張不應課稅,羅瑩雪希望在0與20%間尋找平衡點。羅淑蕾認為,贏錢要課稅,那輸錢怎麼辦?加上課稅技術複雜,且會付出很大稽徵成本,反對課贏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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