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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不動產增值 上看2,000億

工商時報/彭禎伶

2013.12.13

金管會傾向有條件開放壽險業「帶頭」示範嚴謹的不動產鑑價。金管會內部近日密集討論保險業不動產鑑價會計問題,考慮搭配較嚴格相關鑑價技術及後續查核的配套下,允許保險業優先採取「市場法」及「收益法」的不動產鑑價模式,讓壽險不動產「公允價格」更貼近市場可交易價格。

據壽險業者以市場法、收益法鑑價,其今年6月底投資性不動產帳列金額6,500多億元,公允價值約9,000億元,增值金額在2,400~2,500億元間;但若只看上市櫃保險及保險金控的部分,增值金額約1,500億元。

金管會初步希望,這些增值金額直接進入淨值項下,且限制盈餘分配。

金管會表示,保險業想用「鑑價」方式進行投資性不動產續後鑑價,但這必須有配套,讓各界及投資人相信鑑價的真實性,只要有合理配套,例如近期也有兩到三個同區域標的以其鑑價的價格成交,來證明鑑價接近市價,則金管會考慮讓保險業優先以鑑價方式取代只有收益法的會計評估。

上市櫃公司財報編列準則將在今(13)日完成預告,主要是明年首季,若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評價選擇「公允價值」的公司,必須以收益法、土開法來評估價值,目前折現率2.125%。銀行、保險等則另有財報編制準則,預計下周公告。

壽險業者反應,現有的投資性不動產,有些租金收益率低於2.125%,若以收益法折現後,即會出現資產減損;若現在業者以2.875%投報率買下的不動產,則買下當天就有增值利益,都與真實成交的市場價格有一定的落差。且目前計算RBC時,允許不動產增值金額可用市場法及收益法去計算,若只以收益法鑑價,有些壽險公司將面臨增資。

保險局近日召集壽險業者、會計師等討論不動產鑑價方式,其中壽險業投資6,500多億元的投資性不動產,是所有產業中投資金額最高者,但增值金額目前評估出來卻不是最大的產業。

壽險業者也向保險局表示,金融機構受高度監理,其不動產鑑價會嚴格符合國內鑑價標準,請專業鑑價師估算,還會有會計師查核是否允當,建議先由金融機構帶頭示範公允價值的評估,再擴及其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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