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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爭議糾紛多 保險局:勿任意終止原保單
【2011-10-16 01:07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
將舊保單解約投保現在的新保單究竟划不划算?
舊保單的好處可能是保單預定利率高,保費相對便宜,但新保單可能因應時代進步,保障範圍增加,保險局建議民眾,不要聽信招攬人員勸誘任意終止舊有保單,轉保新保單,要確認自己了解轉換前、後的保障內容與保費負擔的差異。
保險局也提醒保戶,要記得索取契約轉換前後的利益比較表,及相關權益說明書(如是否有解約費用)以供參考。 該如何調整保單避免爭議呢? 記者和主管機關是站在提醒消費者大眾的角度,來解釋這事件; 但站在我保險經紀人執業的立場來跟各位做進一步的分享, 讓大家會有更多的認識: 首先將保單要先分成兩大部份: 1.保險公司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者,那解約就會有解約金; 當然不鼓勵客戶做解約的動作.因為解約都會有損失! 一般的傳統壽險,年金保險和現在的外幣保單, 或者有些保本型商品才會有保單價值之提撥. 2.保險公司沒有提存保單價值準備金者, 像意外保險,醫療保險等商品,解約就不會有解約金, 了不起就是退還已繳未到期保費.
每半年保險局公布保險申訴統計,非理賠爭議中,招攬糾紛占率最高,今年上半年招攬糾紛仍是排名第一,達39.42%;其次是停效、復效爭議,占9.86%,第三名則是契約變更,這部分也有8.8%。
市場上曾有不少案例,即是部分業務人員為創造新業績,鼓勵保戶解除舊有保單、投保新保單,保單解約通常會有解約費用,且保戶可能拿回的錢比原本繳的保費少,再加上低利率市場已持續近10年,早期預定利率4%~6%的保單早已絕跡,保戶解約後才發現可能不划算,因此衍生不少爭議。
一般~~我不會叫客戶解約,主要原因:
1.過去的保單~因為利率的關係,保費相對是便宜的.
2.就算利率和過去一樣,那客戶經過了這幾年,其年齡也會增長,
所以和過去比,還是便宜.
如果保額不足,那就用”加保”的方式,
例如:計算出保額需要500萬,過去已買300萬,那就加買200萬即可,
不要用解約的方式,
因為壽險保單是一本”大本存摺”(這是我對保單的稱呼~~
為何會這樣說呢?因為每張壽險~
保險公司都需對它提存準備金,所有的解約金計算,
保單借款的計算都是以他為依據;
保險公司在商品要推出前就需送金管會核備)
對於要調整意外險保障或者醫療險的轉換,
因這商品通常是沒有解約金,所以就沒有對解約金少很多的問題;
可是我需要提醒各位,在轉換這兩大類商品時,一定要注意~~
新的契約要先生效,再去變更舊的保單;
以免新的核保沒過,舊的已解除~~形成”理賠空窗期”,
簡單地說:就是新的未生效,舊的已無效~~發生保險事故就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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