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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限期內繳保費 不失效
經濟日報/陳怡慈 2012.11.09
無薪假人數創新高,含失業在內,全台約50萬人面臨事業危機。專家指出,保險基本保障不可少,「寬限期」內繳款仍可維持保單效力。
部份民眾面對收入來源中斷,會考量暫停保險費的繳納以減少支出,國際紐約人壽服務中心副總經理余家和表示,可透過小撇步調整保費繳交方式,壽險、健康險及傷害險的鐵三角保障不要輕易解約。
余家和表示,如果購買投資型壽險,只要保單帳戶價值足夠,停扣保費仍可暫時維持壽險保障,但須留意保價金的額度變化,避免因扣款額度不足造成保單停效。若投保終身壽險,經濟窘迫暫繳不出保費,可在保單停效後的2年內辦理「復效申請」,或先以保費較便宜的定期壽險應急。
永達保經副總姚振昌提醒,並非所有險種都可申請復效。壽險不論保單種類都有復效機制,健康險不一定,保障年期較長的才有,若為壽險附加的定期險,通常不能復效。
壽險復效方面,雖可在停效後2年內申請,但一般而言,停效6個月內才可無條件申請復效;若停效超過6個月,保險公司會要求做體檢或提他附帶條件。
健康險方面,姚振昌說,有3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內發生問題,保險公司不賠。余家和也說,若健康險保單停效又復效,等待期須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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