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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電子方式申報扣(免)繳憑單者如發現申報有誤,請速於3月5日前辦理媒體更正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2013.02.23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免影響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作業及5月份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納稅義務人查調所得資料之正確性,扣繳義務人採電子(網路或媒體)方式申報101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者,如發現有申報錯誤情形,請儘速於今(102)年3月5日前採媒體方式辦理更正,並檢具更正申請書、更正各類所得資料所需文件、正確之媒體檔案遞送單、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書或股利憑單申報書第1、2聯及全部之所得資料檔案(磁帶、磁片或光碟片);至原採網路申報者,除上述資料外,應再檢附網路申報回執聯。

該局呼籲轄內扣繳義務人,如發現申報資料內容錯誤,請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更正,除確保所得人所得資料的正確性外,亦可適用自動補報減輕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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