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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 13年追3568億

聯合晚報/董介白

2013.07.10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迄今13年,執行績效突破3500億元,為國庫挹注龐大收入,換算可以蓋6座台北101大樓、或12座大巨蛋;法務部長曾勇夫在上午舉行的成果展中表示,為實現公法債權,除了要踐行公益,決對惡意滯欠大戶窮盡一切方法追繳,更要展現對弱勢族群的關懷理念,以創造雙贏。

行政執行署上午再公布「10大欠稅大戶名單」,宣示對惡意滯欠大戶的追繳絕不鬆手,這10大滯欠大戶包括過世的股市聞人黃任中兒子黃若積等欠31億名列首位,桃園茂裕公司欠下23億多排名第2;台北市王牌酒家和前立委吳德美與夫婿朱安雄,也因分別欠下8億及7億8000多萬元的營業大稅和營業所得稅,列在前10大黑名單。

行政執行署自民國89年成立、隔年各分署正式運作以來,運用各種強制作為,以實現公法債權,累計徵起金額在95年11 月達1000億元、99年3月達2000億元、101年4月達3000億元,今年5月突破3500億元; 其中,民國99年後的3年,分別徵起金額為308、475、485億元,為成立以來,績效最好的3 年。

堪稱政府合法討債機構的行政執行署,成立以來累計13年,總共為國庫進帳3568億元。

行政執行署長張清雲表示,對於惡意的滯欠大戶,行政執行署運用各項強制執行措施,如符合法定要件時,則以限制出境、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核發禁奢令,即時查扣財產以落實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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