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47l

今天的電話一直接不停,主要是因為客戶原本已經結案的理賠申請,

導因~~醫院代為去跟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補償”被勞保局否決了,

所以需要補繳相關費用,且限客戶須在15天內補齊.

 

為何客戶的職業災害申請被退件須補費?

因為~客戶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勞保,但其身份是雇主,非勞工,

所以被勞保局退件.

(可參閱勞工局網站~職災保護簡介)

一點

台灣的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所以常常因為法令的修改,

企業主常常不得而知,除非他們遇到了相關事件或公文,

所以我決定~~~

開闢一個這樣的主題,將本人知道的訊息,

提供出一個”交流”的平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