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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倒數/政府鼓勵公益捐贈 租稅法令調整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13.05.29

「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現代的大企業家,有越來越多人熱心公益,願意貢獻自己的智慧與財富來為社會人類謀福利,並藉由捐贈現金或家族企業之股權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或「公益信託」組織,以確保公益事業之進行可傳承家族精神,符合企業創辦人之志願,並透過鼓勵家族成員及企業員工多多從事公益活動,來為後代子孫造福田、提升企業社會形象。

但須注意基金會的捐贈人、受遺贈人、繼承人及各該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董事或監事,人數不超過全體董事或監事人數之三分之一,亦即三分之二為外部人士,如何避免基金會資產規模逐漸龐大,資產為有心人士所把持,是企業主進行公益事業時須注意的問題。

另外,為鼓勵大家從事公益捐贈,政府在稅法上對於個人之捐贈也提供了一些稅負減免:

PC5

而家族捐贈予公益事業的股權,除了每年獲配的股利可以從事公益活動外,其股權所享有的投票權該如何行使,也可適當的透過法律文件機制來妥善安排。故家族企業主確實可以思考,如何透過公益事業的機制,來達成企業主自我回饋社會公益的心意,同時兼顧家族企業的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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