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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改革 學者建議採乙案

自由時報/廖千瑩

2013.02.06

勞委會昨舉辦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專家座談,對於行政院勞保年金改革方案的甲、乙兩案,學者傾向採取乙案,即投保薪資三萬元以上所得替代率由一.五五%降為一.三%。據了解,勞委會也傾向支持乙案,認為有助所得重分配。

投保薪資逾3萬 所得替代率降為1.3%

至於勞保費率政府負擔部分,有學者建議可從定率補助(現為十%)改為定額補助,例如投保薪資超過三萬元以上政府不補助,低於三萬元以下政府補助一定金額,但這部分應會列為中程調整方向,現階段先不處理。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則批評,乙案衝擊較小,但降所得替代率應是最後手段;至於定額補助,則是減輕政府負擔、規避責任,這個絕對不行,政府不能推給勞資承擔,勞工版的年金改革方案甚至還打算提高政府負擔比率。

勞委會昨邀學者舉辦勞保年金改革專家座談,會後說明四大共識。針對上週行政院勞保年金改革方案中的年金給付甲、乙兩案,甲案為領滿一次給付後打七折,對勞工較不利;乙案為投保薪資三萬以上所得替代率改為一.三%。與會學者多建議採乙案,「變動較沒那麼大,且低薪者較不受影響。」

也有學者建議,乙案以投保薪資三萬元做為年資給付率的切割點,分為兩級,未來可考慮改三級,也就是在二萬至三萬元間再切一級,或三萬元以上再增一級,但所得替代率基數仍會落在一.三%至一.五五%之間。

政大商學院副院長王儷玲認同乙案分為三級制,但應分為兩萬以下、兩萬到三萬五千元,及三萬五千元以上,所得替代率則以一.五%、一.三%、一.一%分別遞減,所得越高者,所得替代率也越低。不過,與會學者則多傾向維持兩級。

另有關採計投保薪資期間,國策顧問詹火生說明,目前提出的方案採計投保薪資期間要以漸進式提高到十五年,現行制度為最高投保薪資六十個月,有學者認為可修正,也許不用到十五年這麼久,改成幾年還要再精算。至於勞保費率,目前規劃自民國一○三年起逐年調到十九.五%,有學者建議,勞保保費政府負擔一成的方式要調整,現為定率補助、固定補助一成,收入越高、投保薪資越高、補助也越多,未來可改成定額補助,也就是不管薪資多少,大家補助金額都一樣。

勞委會副主委郝鳳鳴會後解釋,勞保負擔比率政府部分改成定額補助,例如投保薪資超過三萬以上政府不補助,但低於三萬以下政府補助一定金額,但到底要如何定額還要再討論,改革方案只是在初期,檢討方案預計三月底才會出勞委會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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