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 立委促設停損點
工商時報/彭禎伶
2011.10.04
立委盧秀燕昨(3)日要求投資型保單應在定型化契約中,明訂各投資人可承受的下檔風險,例如本金虧損20%時,要求壽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保戶停損;若未通知,相關損失應由壽險公司負責。對此,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回應:「如何加強要求,會再與業者進一步討論。」
全球資本市場波動,保險商品中唯一投資風險由保戶自負的投資型保單,立即成為立委質詢焦點,盧秀燕昨天在財委會質詢時表示,投資型保單的風險承受度應在定型化契約中載明,她以其友人為例,就在契約中明訂本金虧損20%時,保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要保人停損。盧秀燕說:「這樣也可讓保戶清楚知道,這保單是不保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