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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保險經代產業的契機與展望

【工商時報/ 張士傑/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特聘教授】2014.11.06
依據公開資訊,領航集團旗下台名保經掛牌上櫃,成為國內首家上櫃的保險經紀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02年,2013年稅後每股盈餘3.9元,每股淨值約18元,首日興櫃市場成交均價達到52.91元,而順應全球經濟情勢,保經公司國際化及大型化已是趨勢,透過同業合作、異業結盟、亞洲布局及電子商務等發展策略,擴大經營規模。
保險經代事業的成功上櫃,代表可期的市場契機與展望,也受到外界資本市場的挑戰。回顧過往產業與市場的成長歷程,根基於兩項先決因素,分別為專業分工的深化與資本累積的效率,專業分工可提升整體產業素質,同時仰賴市場分配的便利性,而資本累積可以提升產業勞動力,而資本分配則可以增進勞動力的價值。在適度政府監理輔導下,市場將因此有效率地發展與成長。
屬於金融服務的保經代事業,扮演保險交易通路功能,依受委託對象的差異,區分為經紀人與代理人,分別代表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在資訊不對稱的保險市場,有著資訊傳遞的功能。
經代事業受限於技術深度,必須仰賴市場規模,才能有效降低成本,而於成熟保險市場下,也唯有仰賴市場結構重組,預期產生經營效益。而創新科技可改變舊有遊戲規則與市場結構,因此,經代事業如果要有持續的發展,必須積極思考市場重整與創新科技,以引領台灣新的經代願景。
保經代公司的大型化發展趨勢,主管機關為加強管理及提升其處理消費糾紛的能力,研議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公司,必須辦理自行查核,以及建立法令遵循制度,並列為日後金檢重點項目。根據現行規定,保經代業者年度營業收入達1億元,須於次兩年內建立內部控制、稽核、招攬處理等制度,若年度營業收入達3億元,更得在次一年內完成。
監理規範將保經代公司實收資本額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同時兼營保經代或再保業務者,資本額從600萬提高到1,000萬元。保經代公司總經理須由一人專任,不能有兼任其他公司,或同一公司有其他職務相當的人,總經理負經營全責。
以2013年的新契約保費統計,銀行保經代約6,291億元,占率57%,傳統保經代則476億元,占率4.3%,壽險公司業務員通路則為4,237億元,占率逾38%。依據保險法定義,保險代理人依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公司收取費用,代理經營業務;保險經紀人則基於要、被保險人的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相關服務,收取佣金或報酬的人。
目前市場保經代角色重疊,都是向保險公司訂約代銷保單,並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金,依據資訊顯示,主管機關正規劃修改保經代管理規則,參考英國等國家之模式,保險代理人以代理一家保險公司保單為限,視同保險公司的業務代表;而保險經紀人則代表保戶,未來將以循序漸進方式要求所有涉及經紀業務之人應取得相關證照。
若實施上述規範,則市場預期影響歸納為:(一)保險代理人需求增加:保險代理人若只能代理一家保險公司,現有保險代理人將增設新公司,以符合專屬代理規定。(二)保險經紀人專業提升:若未來保險經紀人公司內的業務員都須逐步取得經紀人執照,因經紀人資格為國家考試,自然可以有效提升整體產業的素質。(三)保險經紀市場交易改變:保險經紀人為客戶尋找合適的保單及規劃保障額度,因此將轉而向消費者收取服務費,產生與現實市場的慣例變革
樂觀看待保險經代市場的監理政策,期待建立權責相符的執業規範,勉勵保經代產業成長茁壯的同時,以專業技術與誠信服務回饋社會與消費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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