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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傳承規劃10要點

大紀元

2013.03.21

多數提醒中年以上的人士注意資產傳承規劃(estate planning)的文章,著重點出做規劃的好處,和不做規劃的危險,連我自己的文章也不例外。
最近美國知名新聞媒體CNN新整理的資產傳承10要點,格外實際、貼心,又跟我過去的文章相呼應,或可讓民眾更加不忌諱思考此事。在此概要翻譯給大家參考

1. 無論資產多寡,人人都該備有基本的資產傳承規劃

2. 從清算自己名下財產開始,包含動產、不動產、人壽保險保單等。

3. 傳承規劃包含幾個要素:遺囑(last will)、代理人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醫療保健代理人和生前遺囑(health care proxy and living will);而有些人適合成立信託(trust)。

4. 信託並不是只有有錢人才適合成立。不同信託可以達到不同功能,包括省稅、避免費財耗時的法院認證程序、資產保護。

5. 每個人都最好有遺囑,有信託的人也該有遺囑好來處理信託外的財產。(王劭文律師註:想避開法院認證遺囑,不等於完全不成立遺囑,重點在於妥善運用信託等來避開認證)。

6. 與將來的繼承人討論您的資產傳承規劃,可望預防爭議和衝突不悅。(王劭文律師註:這絕對要視個案而異,有些家庭在諸多考量下,並不適合這麼處理)。

7. 要注意聯邦和州政府的不同規定。今年聯邦政府的遺產稅和生前贈與稅都是525萬美元以下不課徵。(王劭文律師註:紐約州遺產稅維持在超出100萬美元便得課稅)。

8. 雖然無論夫妻間的資產贈與和傳承多寡都不課稅,但是要避免過度依賴這個策略,因為這麼做的風險是,將來夫妻雙方都過世後,子女要繳的遺產稅可能反而更高。

9. 每年贈與第三人$14,000以下和直接幫第三人付醫療或教育費用(間接贈與)都不需課稅,且有助減少最後的遺產總額。

10. 無論是生前或往生後捐款給慈善機構,都有助降低遺產總額,來節省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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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