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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U免稅 財部:須訂落日條款

中國時報/林淑慧 2012.11.14

財政部與金管會昨(13)日再就離境證券業務(OSU)免稅,進行洽商,但令人意外的是,財政部雖原則同意給予免稅優惠,但要求須訂定落日條款,金管會不同意,因此未達共識,須再繼續溝通

 立法院財委會上周邀請財、金兩會共同成立的金融賦稅專案小組進行報告,財長張盛和在答詢時承諾,離境證券業務免稅案13日可定案,但雙方昨天開會並未有結論。

 金管會日前提出,券商從事境外業務擬參考新加坡業務模式,特許券商從事國際金融業務部分屬證券商專業的業務項目,而離境證券業務稅制,則建議比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予以租稅減免,以與香港、新加坡等區域金融中心競爭。

 財政部昨日在會議上表示,OSU免稅除須訂定落日條款之外,主管機關須有監理配套措施,以防國內證券業務被拉到國外去操作。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表示,財政部與金管會在大方向上已有共識,若經由金融監理機制能有效防止弊端,並可帶動市場與促進就業,財政部原則同意開放;惟依據稅法規定,希望明定落日條款,在租稅優惠實施達一定期間後,進行檢討。

 曾銘宗指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4規定,稅法或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的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他同時強調,昨天會議雖未做出決定,但兩會很快會再溝通,儘快定案。

 另外,針對調降期交稅部分,財政部表示,政府過去調降過3次期交稅,但調降之後的成交量並未顯著成長,強調調降稅率與成交量之間的關聯性不大,因此仍希望不要調降期交稅。

 官員指出,近10年期交稅稅收的高峰,為93年的82.7億元,但在95年、97年兩度調降期交稅後,國家稅收不增反減,期交稅收分別降至40億元、66億元;而在調降期交稅的隔一年度,期交稅收也減少,反觀期貨市場成交量增幅仍相當有限,96年僅成長0.5%,98年甚至負成長1.1%,顯見降稅率並不能擴大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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