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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條例修正 投保15年才可領

中國時報/李明賢

2013.11.08

 老農津貼將有重大變革!行政院會通過《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比照勞保等社會保險,投保年資滿15年才可請領老農津貼,同時請領人1年必須在國內居住超過183日。農委會初估,調高請領門檻後,國庫1年可節省57億元經費。

 現行老農津貼請領資格只要擁有農地、加入農保6個月就能請領老農津貼。農保保費每月78元,等於總共只要繳交468元,65歲就能每月現領7000元。地方農會屢次向農委會反應,許多申請者是「醫生娘」,監察院糾正案直指「假農民」充斥,老農津貼發放過於浮濫。

 政院通過修正草案,提高申領人參加農保加保年資或參加漁會甲類會員年資,合計應達15年以上,等於提高請領老農津貼的門檻。為避免影響現有老農權益,修正草案不溯及既往,修正草案完成立法後,才開始調高老農津貼門檻。

 為避免長期旅居國外,也可領取津貼的不合理情形,草案增列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應超過183天為請領津貼資格條件;已領取老農津貼者,修法後未符上述資格條件之一,將停發津貼。

 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農保被保險人約145萬人,其中約2萬6000人,65歲時投保年資還不滿15年。另有約2萬7000人,有的農地早已不在,這些人士長期旅居國外,未來將比照國保資格,每年未在台灣待滿183天,暫停發放。

 農委會預估,新法上路後初步可節省57億元經費,未來15年可望替國庫省下400億元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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