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分享新聞

保單變更內容 金管會緊盯壽險公司

經濟日報/邱金蘭

2013.11.14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下令所有壽險公司,三個月內將確認保戶是否有變更契約內容、保單借款等,納入內控制度,以確保是保戶本人辦理這項攸關權益的重大事項。

金管會上周一(4日)發函給壽險公會,做出上述要求。

金管會官員表示,辦理保單借款、終止全部或部分契約,或變更保險契約內容,這些都是攸關保戶權益的重大事項,保險公司必須做好確認及把關,以了解是否遭他人冒名辦理。

例如保戶可能透過業務員送件,或以郵寄等方式,送件申請辦理相關事項時,保險公司就必須向保戶本人確認是否確實有辦理。

要求保險公司將這些確認的動作,放入內部控制制度,用意就是要保險公司注意執行。

金管會官員表示,相信多數有制度的保險公司,應該都有將這些確認的動作,放入內控制度中,但為避免有些公司的內控可能無此機制,因此決定發通函方式,要求所有壽險公司在三個月內須納入內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